時任台北市長陳水扁(85.4.16):「少部分有照的幾十家,也並不代表有照等於合法。」
還記得這段話嗎?12年前,當時的陳水扁市長雷厲風行,誓言掃蕩大型電玩不手軟;隨著時空轉換,當年拉下鐵門的業者,有機會一個個重回台北街頭。
台北市長郝龍斌:「最高行政法院認為,原來我們用行政命令來,限制電玩的措施,特別尤其是用距離的方式,是影響民眾的營業權利。」
原來陳市長當年掃蕩大型電玩的方式,因為於法無據,去年中被最高行政法院認定不合法;台北市政府於是趕緊通過「電子遊戲場自治條例」,明訂大型電玩的設置條件和規範。
首先在業者的資格,規定必須是大型購物中心或百貨公司,同時資本額必須在1億元以上,總樓地板面積也須達1萬平方米。
特別是在學區裡設置大型電玩恐怕引發反彈,市府規定「普通級電玩」業者必須距離校園、醫院、圖書館50公尺以上,才能設置;至於小鋼珠、暴力等限制級電玩,更要距離1公里以上才能開業。
北市商業處長劉佳鈞:「基本上我們查出來,整個台北市來講的話,基本上是沒有地方來設所謂的限制級電玩,賭博性的電玩目前來講,是都不可以設立。」
市府刻意設下重重關卡,就怕被人說成是「陳規郝不隨」,讓法律問題成了政治話題;市府積極研擬法令規範,鬆緊之間小心拿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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